Balabala

北京的麻雀



#双视角合租梗

#写文看文权当消遣

#我瞎编的

 

 

#白

 

我叫王俊凯。来北京五年了。

 

前四年一直呆在沙河那个兔子不拉屎走到地铁站半小时走到商场再半小时的大学校区里,基本没进过城,算是对北京市区一无所知。

 

大四毕业我顺利保研了,也终于能挪个地儿在市区的校区呆了,可歌可泣,天地良心。

 

然鹅,研究生这一年过去,我才后知后觉体会到学校四年都把我们丢到沙河的良苦用心:沙河虽然闭塞了点儿,可好歹校区是新的啊!

 

于是,我,王俊凯,处女座,在中心校区男生八人宿舍忍受了一年嘎吱嘎吱响的铁床黝黑黝黑的半夜去厕所的走廊夏天吱呦吱呦也不管一点儿事儿的风扇冬天哗啦哗啦漏风的窗户还有穿着拖鞋呱嗒呱嗒穿越大半个校园才走到的澡堂和水房,成功的再也受不了了——

 

我!要!出!去!租!房!

 

舍友李泽楷人帅多金,上学期早早在东直门附近跟女友合租了房子,我一打听价格,差点没吓出心肌梗塞。

 

没办法了,只能在女神大幂幂的58同城里找了。呦!还真有!一间合租房,家具齐全,跟另一位男士共用两室一厅,可拎包入住,坐标:五环清河。

 

不就是往返一个半小时地铁everyday嘛!天天伴着市郊的清新空气入睡还对身体好呢!不就是外卖加配送费也不送嘛!这地方物美价廉的我自己下厨还健康呢!不就是!不就是...我现在没钱嘛...以后绝对住一环!(北京市os:这位爷,一环是天安门…)

 

我始终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于是在周末拎着大包小包锅碗瓢盆活像赶春运似的踏上了开往城郊方向的地铁。一路上,我一面用礼貌的微笑回应路人关怀的目光,一面兴奋难耐。

 

房子的位置还是真心不错,下了地铁站就是,楼下还有个7-11。楼也挺新,我住在顶层28楼,出了电梯门房东已经在门口等我了,是一位优雅知性的中年妇女。我们签好合同,她轻声交代好基本事项、把钥匙留给我之后就走了,走之前还叮嘱我要多吃饭多穿衣。

 

心里突然暖暖的。也不知道我妈这两年在重庆过的好不好。

 

不过话说房东可真算是个人生赢家啊,大学教授,在北京结了婚落了户口,家里有两套房,一套在市区住着一套用来出租,就连身上的香水味道都散发着知性的气息。

 

我王俊凯这辈子什么时候才能在北京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呢。

 

哎呀不管了,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吧,谁说程序猿就没有春天了呢哼。

 

还没有见到我那位亲爱的室友,听房东说他比我早来半年了。他的卧室门紧紧关着,估计是周末在外面浪去了。而且很奇怪,他明明比我先来还没选南边的那间卧室。我想不明白了,他莫不是见光死的吸血鬼?哎呦我去这么一想还有点吓人。妈耶还是别想了,南边卧室留给我这不正好嘛。

 

我在新房子里走走转转,厨房跟餐桌空空如也,看来他不会做饭,what我滴妈上头竟然还积了层浮灰!不会做饭还不愿打扫嘛这是?阳台上挂了几件黑白纯色T恤,年龄估计跟我差不多。客厅的茶几沙发也没太有动过的痕迹。Emmmmm,我大概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了,是个——大。懒。人。

 

于是乎,我放着周董的歌打扫了房子的角角落落,也终于在天黑之前把行李安顿好了。之后又下楼去7-11还有旁边的水果蔬菜摊买了点吃的放到冰箱,清河的物价真是比市区便宜不少嘞,还不赖。

 

回了房间,也没开灯,脱力地把自己狠狠摔到床上看着窗外发呆。

 

我看到北京的麻雀了。

 

我的房间朝阳,又是顶层,采光很不错,结果有两只麻雀竟然在屋檐下做起了窝。呦,这对麻雀还算是有良心,竟然不白抢喜鹊巢,两只鸟你一根树枝我一根干草的,还搭的有模有样。

 

我这算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长时间地见到北京的麻雀。以前见到大多是在冬天胡同里的电线杆上,人一靠近就扑棱扑棱翅膀飞走。再有一次就是大二上课的时候一只傻肥呆头呆脑地从窗外飞冲进教室,在班里女生的一阵狂叫声中东撞西撞了两分钟才又撞出去。

 

他们是那样小,小到永远扮演着人们生活的点缀;他们是那样平凡,平凡到鲜有人会去真正在意。可他们的生活也是丰富的啊,叽叽喳喳、筑巢养娃,有时候机警有时候傻头傻脑,也算是自得其乐了吧。

 

然而若是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得以站在上帝视角了解一下自己在人类世界的命运,会不会就有不甘心了呢。

 

在刹那间爆发出耀眼光华但又转瞬即逝的流星,和散发渺小的泠泠闪光但永恒持续的恒星,究竟要选哪一个?

 

有时候也弄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否甘于平凡。想过小日子,又想在北京驻足。可能够在北京生活得风生水起的外地人哪有一个不是优秀乃至卓越。

 

我不知道了。想想五年前高考填志愿的时候非北京学校不报的豪情壮志,那种认定北京是自己的城的热切执念,已经慢慢消失殆尽——

 

当时向往的北京腔,现在已经学的差不多,才发现儿化音在耿直豪爽的同时还包含着市井油滑;当时期盼的胡同四合院和摩天大楼天际线的相得益彰的北京城,现在才意识到那都不是大多数人的生活圈子,以前未曾想象过的地下室出租屋才是日常;当时垂涎的京味儿早餐豆汁儿焦圈儿,不住本地人居民区更是无暇体会,只能握着全家或者7-11的服务生千篇一律敷衍着握出来的三角饭团凑活。

 

其实我这个人还是蛮乐观坚持的,我想再努力一点。最近正好搬了家,想换个新生活方式看看,顺便重拾一下快在校园里磨灭了的信心。每天做做营养饭菜,继续认真学习找实习。

 

还是要认真生活的吖。

 

可我还是真心希望,能快快出现一件事或者一个人,能让我对北京这个城市多一些归属感。因为,我快坚持不住了啊。

 

#黑

 

隔壁住进人来了。人还睡着呢就被外放的周杰伦给震起来了,好像还有收拾打扫的声音,大概是看见我关着门以为我不在吧就开始肆无忌惮。

 

挺勤快嘛,还有点幼稚。

 

可真的是好吵啊。这房子哪儿都好,就是隔音不太好。但这不怪他,谁让我只能在大白天睡觉。

 

我叫易烊千玺,大家都叫我Jackson,现在在后海的酒吧里当驻唱,有时候心情特别好或者特别坏还会跳跳舞,上夜班,每晚九点到凌晨四点。只能白天睡觉了,中午会醒一次随便吃点东西,要是还困就再睡,不困就起来写写曲子或者无聊无聊。

 

背阴的房间永远不会很亮,我也喜欢在暗暗的房间里待着,这样就会有种,一直生活在黑夜里的感觉了吧。

 

反正我的人生也见不得光。

 

京城顶顶有名的易市集团老总,其实有个私生子的。等养我过了18岁,这个名义上的父亲觉得自己已做到仁义尽致,就彻底跟我断了联系。

 

那个名义上的父亲总叫我养不熟的麻雀,我不置可否。

 

麻雀性子烈,人还强行圈养在鸟笼,不是变态的征服欲跟控制欲在作祟还能是什么。其实我也觉得自己跟被养在笼里的麻雀挺像的,不肯低头,又毫无攻击性,只能杜绝进食将自己活活饿死以表坚贞。

 

搬出宅子又被断了财路,我从音乐学院毕了业就在酒吧工作了。每天颠倒黑白醉生梦死,不过是在麻痹和逃离,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尽头在哪。

 

我明白,走出泥沼重见天日继续打拼需要勇气和坚持,我有勇气,也不怕坚持,可我没有动力。

 

所以我真心希望,能快快出现一件事或者一个人,能成为我在北京继续认真生活的动力。因为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白

 

搬进新家已经一个星期了,一切都还挺好的。

 

我的室友貌似上的是夜班,每天晚上我刚回家关上房门就听见他开门离开的声音,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就发现他回来了。

 

他房门总是紧紧关着,好像也不太愿意跟我打照面或是有什么交集,总之我直到现在还是没有见到他本尊。有时候放在餐桌上多做的一份早餐或者晚餐他也不动一筷,就只会在我房门贴个便利贴,说个什么“谢谢你的早餐/晚餐,可以后都不用多做了,我不吃”。

 

啥啊,哥们儿你神仙嘛?!昼伏夜出就不吃饭了嘛?!你有那闲工夫写便利贴没时间吃两筷子啊!浪费…算了哼不吃就不吃哼我做给自己吃哼。

 

不过他好像真的是觉很少,有时候我下午没课待在家里就能听到他醒了在隔壁窸窸窣窣的声音。洗洗衣服,拨弄几下吉他,再轻声唱上两句。

 

他的嗓音很好听,低沉有磁性,不张扬,但好像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虽然总是些不成调的歌,断断续续而且声音很轻,但是我很喜欢。

 

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会不由自主闭上眼睛,在心里描绘他的样子。他应该是清瘦的,五官的棱角应该是分明的,眼眸应该是深邃的,像一潭燃烧的湖水。总之,我很期待跟他的见面。

 

有天下午我听到他在走廊里走路的声音了,就想开开房门打个招呼顺便看看他长什么样。但可能是我行动慢了吧,我刚打开房门他就抱着衣服进厕所了。就模模糊糊看到一个瘦瘦的穿黑T的背影。不着急嘛不着急,来日方长嘛来日方长,我总会见到你滴,我亲爱的小室友~

 

他好像还总是会重复看一部电影,我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部,只觉得他一定是很喜欢很喜欢它吧。

 

天气有点转凉了,麻雀的窝也做好了,小小的乱乱的,但是很温馨。

 

真好。

 

#黑

 

隔壁绝逼是个处女座。

 

他有洁癖。家里一尘不染,就连客厅餐厅厨房都打扫的一干二净,一开始还觉得哥们儿你至于么这些房间你又不用还打扫得劲儿劲儿的,结果第二天就看见他在餐桌上给我留的饭,原来人家还真用…可我不想吃。这种无缘无故对我好的行为我不能理解,也不敢接受。

 

他有强迫症。厕所洗手台上的瓶瓶罐罐必须朝向一边,牙膏的形状都用了将近一半儿了还规规整整的,一看就是用完了还得挤回去的那种。就连阳台上的衣服都得按款式排好。我滴个亲娘嘞。

 

我就非常不想见他。一个大男生,得长成什么样这一辈子都经历了些什么才能进击为如此极品的处女座我去。

 

但他好像对我特别特别好奇,超多次了都想跟我碰面。有天下午我不想睡了,打算起床洗洗衣服。他当时也在家,可能是听见我在走廊走路的声音了,就“砰”地一下打开房门窜出来,哎呦我去!嘛呀这是!吓得我心脏都要跳出来!还好我眼疾手快钻厕所里了,要不然谁知道那个处女座要把我怎么样。

 

怎么了?你问我为啥对处女座那么敏感?我是射手座的,知道了吧?

 

其实这也不是主要原因。

 

我前男友就是处女座。他是个演员,群演。只演过一部小众片子,在里面充当背景板,不过好在是第一排,露了脸。别人都不知道那是他,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在意。

 

后来他就走了,他说娱乐圈太脏,他有洁癖,以前以为自己能坚持,可现在真的受不了了。我支持他的选择,大不了就找别的工作嘛,两个人照样过得很好。

 

可他让我也放弃,让我不搞音乐,找个“正经”工作,我不乐意了。娱乐圈鱼龙混杂我清楚,我不莽撞,下定决心去闯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千准备。你对我好,不想让我受到伤害我理解,但难道不应该也尊重和考虑一下我的想法么?

 

我有能力,我不嫌脏,我不想被束缚。不关乎还爱不爱,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分手了。

 

只是现在深陷泥潭的我,有时候也会后悔,要是当初不搞音乐了找个所谓正经工作会不会好一些。可选择不就都这样,选了之后才发现这一条荆棘遍地那一条落英缤纷,哪一条都是正确的,走上哪一条也都会后悔的。所以后悔归后悔羡慕归羡慕,我还是在音乐道路上走得义无反顾。只是偶尔还会看一下那部电影,每次总是无意识的点开,看一看就睡着,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意义何在。

 

有时候也会作一下曲,灵感来的不算太快也不算太多,大部分时间都断断续续的。中间还害怕太大声作妖再吓着隔壁处女座,就只能轻轻扫弦压低了嗓子唱。我容易么我真的是。

 

不过生活还是得继续,其实说实话我还挺开心的。你要问我一直被关在金丝笼子里的麻雀突然被放出来是一种什么体验,我只能用一句土的不能再土的话回答你——累并快乐着。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么世俗的情感体会和表达。易烊千玺明明很酷。

 

可那确实是实话。

 

#白

 

又过了一个星期啦!我跟三个队友做的project跟presentation首战告捷!开心开心开心×一万遍!

 

这学期我傍上了个大神!他叫肖杨,本科跟我同校同系,宿舍还在我隔壁,系草+学霸双配置。我这个肥宅虾米看到人家只能悄咪咪嘀咕一声牛掰,别过之后就此分道扬镳,他继续做他那做不完的题,我继续看我那看不完的海贼。

 

最关键的是他人超nice,大学时候在走廊里路过他都冲我点点头笑笑,后来不知从哪听来我的黑历史了知道了我的名字,打招呼的时候就开始叫我小凯。可我社交能力真的为零,按理来说人家都认识我了我还不抱抱大腿可还行,可我还就真没抱。

 

然鹅,在这危急存亡之秋,我终于还是勇敢站了出来,抱了大腿!

 

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

 

我像往常一样猫在教室最后一排听课,都准备好拔腿冲向校门口杨国福麻辣烫了,鱼眼教授突然来了句要我们做project!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丝顾虑,这座大山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带给我惊喜,哦情不自以…啊我呸!而且这个project是得组队的,还得做presentation的我去,你让我这晚期死宅怎么破!

 

这可关系到毕业实习啊!我王俊凯平时考试自己看看书用用功就好,不需要跟人打太多交道,可这种需要presentation的东西我真就无法搞定了,我强烈感觉,I need 肖杨大神壮硕的大腿!

 

就在鱼眼教授公布完具体要求之后,我看了看旁边啃着鸡腿的谭壮壮、看段子笑得龇牙咧嘴的韩小淫、还有个拱着头星星眼看着我的高傻傻,愤愤然离开了教室的最后一排!然后!我咬咬牙,狠狠心,跺跺脚,搓搓手,雄赳赳气昂昂冲到第一排肖杨面前,大喊一声,“肖杨同学!我想跟你组队!”

 

那一瞬间,天崩了,地裂了,王俊凯的脸没处搁了。

 

仔细一想,我真的没啥胜算,本科这么近的关系我没把握好,认识得有五年了除了打招呼都没说过话,这下倒好,上来就一句想组队,人家能答应才怪。更何况大神也不缺队友,关系好的想跟他一队的都能从一教排到四教,更何况我这个路人。

 

除非我大力出奇迹。

 

结果尼玛?!真出奇迹了!!!大神冲我点头了!大神答应了!我滴妈啊我祖坟冒青烟咯啊!

 

于是我跟大神,还有另外两个大神的学霸朋友顺利组了队。我旋转跳跃,我心潮澎湃,我加倍努力!最后终于跟上了三位大神的学习步伐!

 

说实话,其实我也挺聪明挺认真,只是平时比较沉默闭塞,不跟别人多交流,纯靠自己也能考的不错,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别人。这次被三位大神carry让我这个杂牌军第一次感受到了正规军的威力,他们思维开阔,计算严谨,又踏实努力,我很受教。渐渐地也跟他们聊的来了,他们也越来越接受我,四人之间,算是一种互相欣赏又互相较劲的关系,我很喜欢。

 

可就是总感觉,肖杨对我有点太好了…吃饭会帮我剥虾剔出鱼刺,我趴在桌上眯一会儿会替我盖上衣服(那俩人说的),还时不时的凑近我,冲我笑,看我…弄得我不太舒服…那俩人还总说什么肖杨算是栽在我手上了,我异常惊恐连忙摆手说我没有潜规则,那俩人直笑,还互相说什么“你看!就是因为这个!”。

 

什么这个啊?这个是哪个啊?莫名其妙!

 

其实我多少也感觉出来了肖杨对我的感觉,我不会认为同性恋就恶心,其实私底下,我觉得我自己很可能是双性恋。

 

不知道是不是宅在家里动漫看多了,我对小姑娘心动,对大帅哥也心动,我发现自己有这种感觉已经挺久了。不过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女生或者男生,对他们的心动,不知道是不是只是荷尔蒙引发地错觉。

 

但是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不喜欢肖杨的。他很优秀,可我从来都是看感觉而不是看条件。所以我在他说破之前,打算装不知道。

 

下午肖杨跟我说晚上四个人一起去后海喝喝酒庆祝庆祝,我答应了,这没什么不好,跟志同道合的朋友促进一下感情,再体验一下泡吧是种什么感觉,挺好的!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跟朋友去北京酒吧喝酒嘞,有点小兴奋!

 

约的是晚上九点到,我当天换上了我王俊凯有史以来最精神的一套衣服——最白最白的白衬衫!还有最黑最黑的黑裤子!我晚上八点就坐上了地铁,市郊线转三号线再转八号线,到南锣鼓巷下车再走到后海,正好九点到。

 

结果我在最最最拥挤的三号线,见到了我喜欢的人。

 

我习惯在坐地铁的时候听歌,听各种各样的,然后单曲循环,然后情绪就会被自然而然感染,我挺享受这种被音乐带着跑的感觉,是我热爱生活的方式。

 

很巧地,那天在循环《Loving strangers》,爱上陌生人。

 

“Give me a coin,

 

And I’ll take you to the moon.

 

Now give me a beer,

 

And I’ll kiss you so foolishly.

 

Loving strangers, loving strangers, loving strangers.“

 

很柔情的女声,很缓慢的旋律,轻轻闭上眼睛,电影《爱在黎明破晓前》男女主在火车车厢那次盛大又浪漫的邂逅再次在脑海里浮现,车厢周遭的拥挤逼仄,也都不复存在了。

 

然鹅,事实是,这种温情的浪漫并没有持续多久,我就在地铁到站突然的停顿跟人群的推搡之间睁开了眼睛——我耳机被撞掉了。

 

貌似我旁边的男生耳机也掉了,我没抬头,眼看着我俩的耳机要缠在一起,连忙抓住了两只重新戴到了耳朵上。

 

Russian Red的声音重新开始静静流淌,

 

“It’s just the start of the winter

 

And I’m all alone

 

But I’ve got my eye right on you.”

 

可是段落对不上,新的这一段明明在我掉耳机之前就唱过了,中间的间隔不可能长过一首歌的时间,所以这只可能说明,这不是我的耳机。

 

下意识侧了侧头,就望见了旁边男生的眼睛,大概是跟我有同样的察觉,他扬了扬手里的耳机,又指了指我的,歪歪头笑出了梨涡。

 

他是清瘦的,五官的棱角是分明的,眼眸是深邃的,像一潭燃烧的湖水。

 

正如我听隔壁男生低低地唱歌而产生的想象。

 

这个世界上,会有多么巧,巧到恰好有那么一个人,跟你在同一时间,听着同一首歌,站在你的旁边。

 

我对他一见钟情。我对他说:“真巧。”

 

我听见他回答:“嗯。真巧。”

 

在下一秒,我们就被人流冲散了。我很失落,暗暗埋怨自己为何不主动些再主动些,把他抓住。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他的。

 

可我最后还是找到了他。

 

原来他就在我去的那家酒吧当驻唱。

 

到了酒吧,见到肖杨三人我们就开始谈天说地喝来喝去,DJ把碟打的震天响,台上还有人在跳舞,前面一堆人在High来High去全给挡住了我也看不清,就只是喝酒喝酒再喝酒。这种课业朋友双丰收的开心和失去惊鸿一瞥的失落交织在一起,我眼神失焦望着天花板上一闪一闪的吊灯,沉浸在酒精给自己神经带来麻木的快感里,不知今夕何夕。

 

中途有很多大胆的女生上来搭讪邀酒,我都没有拒绝,统统一饮而尽,我还挺佩服她们的,看到心仪的人就当机立断采取行动,且不论方法手段如何,至少勇气可嘉。我在想,要是老天再安排我跟他见一面,我一定不会再放手了。于是我越喝越多,肖杨劝我少喝一点也不听,不知是怎么了,只觉得酒精真是个好东西。

 

我彻底喝断片了。

 

恍惚之间,我好像听到酒吧里的嘈杂声停了,有人在台上开始弹吉他,开口唱《Lovingstrangers》,

 

“I’ve got a hole, oh in my pocket

 

Where all the money has gone.

 

I’ve got a whole lot of work to do with you

 

Cuz it’s so busy, mine’s not”

 

嗓音酥酥的低低的,歌声缓缓的。我径直走向前,望向台上,我又看到他了。他的眼眸,像一潭燃烧的湖水,可为什么,这一次的看起来隐藏着丝丝悲伤。真的好不想让他悲伤。

 

我还恍惚记得,肖杨背我上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在路灯下不知怎得我们好像起了争执,可具体内容还是很模糊。

 

除此之外,那个男生的影子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直到回了家,我还能看见他。哇,真的是疯了,我一定是太喜欢太喜欢他了吧。

 

#黑

 

又一个星期了。隔壁处女座貌似很忙,下午也不在房间待了,几乎天天傍晚才回。对我的好奇也减弱了一些,真是再好不过。

 

今晚我照常七点四十出发,先去楼下7-11吃一碗关东煮再去上班。坐地铁,市郊线三号线最后八号线,倒车再倒车,最后还得走一段儿才能到后海,生活着实不易。

 

可就在人人都渺小得快被生活吞没的三号线车厢,我遇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

 

我当时正在听日推,正巧放到了我以前就特别喜欢的一首歌,《Lovingstrangers》,低缓流畅,听起来很舒心。

 

结果没听多久就跟人撞上了。旁边男生跟我一样,耳机都掉了,慌乱之中我们各自抓起两只重新戴上,我就发现我俩戴反了。他也在听同一首,可是我俩不在同一段。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我有点好奇他的样子了。

 

我把耳机摘了,抬了抬头,旁边的男生好像还没注意到我们各自拿错了,享受地把眼睛闭上了,睫毛长长,不自觉笑出虎牙,刘海细细软软贴在额头,像只小奶猫。

 

真好看呀。

 

我看见他倏地睁开眼睛,一双含笑的桃花眼找到了我,我下意识对他笑,就听到他说:“真巧。”

 

我还听到自己回答,“嗯,真巧。”

 

以前总觉得张爱玲矫情,现在倒认为,“于千万人之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哦,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些话,在遇到真爱时,是那么的应景。我承认我是颜控,可这次真的不是旺盛的荷尔蒙在作祟,我很明白,我是真的,喜欢上了。

 

然而在下一秒,我们就被人流冲散了。

 

我很懊恼,为什么没在当时抓住他。自从跟前男友分手,我自认情感是封闭的,很少再有心悸了。可就这样让我生命中新的一束光消失而我却无能为力的感觉,是真的很不好。

 

心情很差劲,跟上一个歌手交了班,我套上外套就开始跳舞。DJ看出来我心情不太好,打出的音乐节奏要多快又多快,要多动感有多动感。我跳啊跳,他的桃花眼长睫毛小虎牙在我心里晃啊晃,一直一直挥散不去。

 

我终于是跳不动了,在休息室里,我躺在沙发上,全身上下的肌肉依然一跳一跳,我还是忘不掉他。索性,最后再唱一首歌吧,《Loving strangers》,纪念一下今晚的北京地铁三号线,祭奠一下易烊千玺转瞬即逝的惊鸿一面。

 

我坐在舞台的长椅上随意拨着弦,台下白色的打光灯很亮很闪,我看不到台下的人在干什么。这样最好,看不到在台下买醉的人在醉生梦死最好,这首歌全场只有我一个人能听的懂,这样最好。

 

唱完我匆匆下台,走在通向休息室的走廊隐隐约约听到背后一阵脚步声奔过来,一转身,分明是那双我心心念念了一个晚上的桃花眼!

 

我定在原地不敢相信,一瞬间以为是自己劳累过度产生了幻像。可我眼看着那双桃花眼慢慢的迫近,我看到了他细细密密的睫毛,也看到了他脸颊上微微的潮红。

 

继而感觉到了下嘴唇的一抹温凉。

 

他大概是喝了很多酒,嘴唇是泛着水光柔软冰凉的,可气息是热切的。我没有推开,微微抬头,任由他轻轻吻着。

 

可他没过多久就两腿发软,瘫倒在地了,大概是喝了太多。我正着急着把他架出走廊送他回家,就看到了着急寻找他的同伴。我一眼就看出了,那个同伴也喜欢他,他的眼神里有炽烈又隐忍的焦急。我还没有丧失理智,于情于理我都应该把他交还给他。

 

可我也真没那么傻。我叫了辆出租车坐在后面尾随。结果越跑越不对劲,他竟然也住清河!两个人还就在我公寓楼旁的路灯附近停下了!我已经无暇顾及出租车打表到底打了多少钱了,甩下钱我匆匆下了车走进单元门躲在楼道,听到他好像在含含糊糊拒绝那个同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个同伴又说了很多很多话,絮絮叨叨,也不指望对面醉的断片的那人能听进去多少,只是在倾诉自己郁结了多年的心思吧。

 

可他自始至终只有那一句,“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不知怎得就一阵心暖,也不知为何有绝对的自信,他说的就是我。

 

那个同伴终究是伤了心离开了,我躲在楼道里看他下一步怎么做,就看他径直走进我所在的单元门,按下了28层!原来是我邻居!

 

我按着自己激动不止跳动不已的心连忙上前扶着走得摇摇晃晃的他走进电梯间,发现他又径直走向了我家门口!

 

真的是醉糊涂了,我拍拍他,轻声说,“你再仔细看看,你家是住在这里嘛?”他回答地软软糯糯:“这就是我家!”说着便掏出钥匙往钥匙孔里塞,却怎么对也对不准,我索性让他看清这不是他家,就拿着他的手帮忙对准了钥匙孔,一塞,一转,卡啦一声,门竟然真的开了。

 

卧!槽!我喜欢上了我隔壁的极品处女座!

 

这踏马是什么奇遇!

 

哇!靠!

 

在问候了老天爷十八辈子祖宗之后,我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前对这个室友偏见太重了,是我的错。现在我是真的喜欢他,想对他好了。

 

结果没等我反应过来,这只小奶猫就突然发话了,“天呐,我又看见你了呢!看来我真是,太喜欢太喜欢你啦!”

 

这只傻猫。

 

#白

 

呜哇!麻麻!我以后再也不一口气喝那么多酒了!我难受!

 

醒来发现自己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身上干净清爽,一看表才发现已经是下午了。看来是有人帮我洗了洗澡,又换上了睡衣,我真的不记得是谁帮我做这些的了,可脑海里却有一些残存的画面,那个人好像是他!我记得他是有梨涡的,我还戳了戳?

 

哎呦我去这都啥跟啥啊!王俊凯你能别这么不要脸不?喜欢个人都疯魔了不成?以后再去那个酒吧见他呗!不是命运又把你们安排到一起了嘛?

 

我的室友好像也在家,我竟然听到他在厨房乒乒乓乓的声音,天哪这位大哥常年不下厨今天是有啥惊心动魄的大事儿发生了?!

 

然后我就看到肖杨进来我房间了,余光扫了一眼门缝,我看到那件黑T一闪而过,竟有些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肖杨给我拿了一堆吃的,还熬了粥。他问我记不记得昨天他曾跟我说了什么,我如实回答不记得了,只是感觉好像是在争吵。他笑了笑,说没什么大事儿。我俩又说了一会儿话,他就走了。

 

看着那一堆吃的我还是没有胃口,我起身洗漱,又转到厨房去,想看看我亲爱的苏音室友究竟在厨房捣鼓些什么。他背对着我,好像在熬粥。

 

我冲他hey,他回头。

 

只是微微怔了一下,我就迈腿上前,紧紧抱住他了。

 

#黑

 

我算是知道了,处女座真的不论是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都本性难改。

 

好不容易把他拖到床上,这傻猫非说要洗澡…我假装没听见,那猫竟然死皮赖脸地挂在我身上了,我无奈苦笑,他还戳我梨涡,说是什么可爱的小坑坑。

 

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喜欢上这么个人。

 

终于把他哄睡着了我才消停。到了中午我自然醒了,本想补觉,可我的腿就是不自觉地移动到了厨房想搞点东西喂给傻猫吃。

 

过了一会儿他的同伴来敲门,拎了一堆东西,还跟我自我介绍说是他的男朋友,我笑了笑没戳穿。

 

那两个人聊了没多久他同伴就走了,我继续熬粥,就听见他进来了厨房,对我说hey,我回头,然后我们拥抱。

 

#白

 

屋檐下的那对麻雀生小宝宝啦!小宝宝叽叽啾啾的叫!可爱死啦!

 

#黑

 

麻雀很开心。


(接上篇 打算搞个系列 434城市爱情故事 一个城市一个短篇的样子 欢迎434小仙女评论点梗点城市点意象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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